?電鍍環評手續辦理流程一般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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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項目立項
編制工程項目書,詳細闡述項目的基本情況、建設規模、生產工藝、產品方案等內容.
攜帶工程項目書到所在區經發局申請項目立案,提前詢問辦理立案需要提供的材料,按要求準備齊全后提交申請.
2. 環評文件類別確定
查詢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,根據電鍍項目的具體情況,確定是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、報告表還是只需填寫登記表.
3. 委托環評單位
若需編制報告書或報告表,需委托有資質的環評單位。建議多找幾家詢價,簽訂閉口合同,明確費用及責任,確保環評單位能提供完整的服務,直至拿到最終的批復文件.
合同簽訂前,仔細查看環評單位給出的收資清單,按要求提供詳細資料,如可研報告、生產工藝流程、原材料明細及年用量、存儲方法、廢棄物處理方法、原材料成分等,同時安排設計人員與環評單位保持密切溝通.
4. 現場勘查與監測
環評機構會安排人員到企業現場進行勘查,了解項目周邊環境現狀、項目布局等情況.
根據項目情況,環評機構編制環境監測方案,企業需按照方案要求,委托環境監測站或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現場監測,獲取噪聲、臭氣濃度、非甲烷總烴、VOC 等相關環境數據,并將監測報告交給環評機構.
5. 公眾參與調查
環評機構會提供調查表,企業需到附近居民家中、周邊企事業單位進行入戶調查,收集公眾對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,并將調查結果交回環評機構.
6. 環評文件編制與評審
環評機構根據收集到的資料、監測數據以及公眾參與調查結果,編制環評報告,并進行項目信息公示,公示方式包括報紙、網絡等.
組織專家評審會,環評單位向專家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介紹項目的工藝、排污、污染源、排污量、環保措施及投資等情況,專家進行討論并提出修改意見,環評單位根據意見修改環評報告,修改后的報告上報市評估中心等相關部門.
7. 審批與批復
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技術審查結論開展集體審查,審查通過后進行公示,公示無異議則作出審批決定,核發批準書并將審批決定公示,企業最終獲得環評批復文件.
8. 環保設施建設與驗收
企業根據環評批復要求,將環保設施設計納入項目建設中,確保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使用.
項目建成后,企業需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環保驗收,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.